索 引 号: | 11220202013517586U/2021-08468 |
分 类: | 权责事项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区人社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08月03日 |
标 题: | 权责事项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0年08月18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2013517586U/2021-08468 | 分 类: | 权责事项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区人社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08月03日 |
标 题: | 权责事项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0年08月18日 |
昌邑区人社局行政权力和责任基本信息表 |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别 | *设定依据 | 实施对象 | 监督方式 | 法定时限 | 承诺时限 | 服务电话 | 监督投诉电话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审批 | 行政确认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吉政办发[2006]39号 | 事业单位 | 0432-62755063 | 7个工作日 | 7个工作日 | 0432-62755112 | 0432-62755063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 | 行政确认 | 吉人社办字[2018]29号 | 事业单位 | 0432-62755063 | 7个工作日 | 7个工作日 | 0432-62755112 | 0432-62755063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审批 | 行政确认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吉政办发[2006]39号 | 事业单位 | 0432-62755063 | 5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0432-62755112 | 0432-62755063 |
对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征缴 | 其他行政权力 | 1.根据吉市政办发【2005】19号文件 第二条缴纳办法1.缴纳单位在工程招投标中标后和工程开工前,按工程项目总造价的3%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之规定。 2.根据吉人社联字(2009)1号文件第三条“ 应当按照工程承发包合同价款的4%-5%存储保证金”之规定。 |
企业 | 0432-62755063 | 7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0432-62493110 | 0432-62755063 |
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等 | 企业 | 0432-62755063 | 10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0432-62493110 | 0432-62755063 |
区属企业职工退休审核 | 其他行政权力 |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 关于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5[83]号) |
企业 | 0432-62755063 | 5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0432-62444724 | 0432-62755063 |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吉林省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吉劳社薪字[2007] 242号) |
企业 | 0432-32755063 | 1个工作日 | 1个工作日 | 0432-62755062 | 0432-32755063 |
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评审申报 | 其他行政权力 | 依据《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审工作规范(暂行)》(吉人社办[2012]117号)第四章 申报推荐 | 企业,事业单位 | 0432-62755063 | 30个工作日 | 30个工作日 | 0432-62755106 | 0432-62755063 |
企事业单位人员跨区域调转审批 | 其他行政权力 | 《干部调配工作规定》(人调发[1991]4号) 第十二条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是干部调配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同级党委和政府确定的管理范围内的国家干部的调配工作。 第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干部调配,由所涉及地区的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审批办理。 第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干部调配,凡是由事业、企业单位调入到国家行政机关的,须由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办理。 | 个人,事业单位,企业 | 0432-62755063 | 1个工作日 | 1个工作日 | 0432-62755111 | 0432-62755063 |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第五条:“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第七条:“中央直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经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 企业 | 0432-62755063 | 20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0432-62755062 | 0432-627550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