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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2013517586U/2025-01590
分  类: 劳动关系 ; 通知
发文机关: 昌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18日
标      题: 关于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项目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19日
索  引 号: 11220202013517586U/2025-01590 分  类: 劳动关系 ; 通知
发文机关: 昌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18日
标      题: 关于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项目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19日

关于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项目的通知

为做好吉林省2025年度创业项目申报工作,特制定申报指南如下:

一、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项目

1.支持范围

  对省内服务规模、运营管理、创新能力、品牌建设、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处于领先地位的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予以择优支持。主要用于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能力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产品创新研发,HR能力大赛,组织人力资源招聘活动,编制急需紧缺职业目录,举办大型对接交流活动,行业理论研究和标准化制订修订等。

  2.申报条件

  1)在吉林省内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正常运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营人力资源服务业务;

  2)守法经营,管理规范,诚信服务,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按时参加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和年度报告公示,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诚信不良记录;

  3)有稳定管理团队,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拥有一定技术含量的核心产品,服务水平和质量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行业服务标准完善,财务及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4)企业规模较大,在服务就业创业、人才引育、人才培养等方面业绩突出,有较高的社会满意度,具备较好的发展前景;

  5)积极协助政府和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统计调研、稳岗援企、人才招聘、就业援助、乡村振兴、人力资源市场或零工市场建设和运营管理等活动,努力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3.资助方式

  对经评审通过的人力资源服务业扶持项目,择优予以30万元、25万元、20万元三个档次资金支持。

  4.资金使用范围

  资金按照申报项目确定的支出范围使用,主要用于租赁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印刷费、咨询费、宣传费、培训费、劳务费、活动现场布置材料费、专用材料费、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相关费用。

二、申报时间

  自本指南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2115:00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报送方式

    联系电话:吉林市昌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关系科 62755062

    联系地址: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105号

四、有关要求

    同一项目单位本次只能申报一个创业项目。项目申报单位须自2023年以来,在审计中未发现重大违规违纪行为,企业还须在2024年和2025年没有得到过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对以前年度获得过创业促就业专项资金项目的单位,资金结余规模较大、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以及未向省人社厅报送结项报告的,不得申报本次所有项目。

    http://xxgk.jl.gov.cn/zcbm/fgw_97992/xxgkmlqy/202503/t20250319_91048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