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上级的工作部署,现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附表等七部分组成。该报告全面客观的反映了昌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本年度报告通过昌邑区人口计生局网站http://www.chypop.gov.cn/Main/Index.asp和昌邑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125.32.42.177:81/zwdtSjgl/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昌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政策法规科,地址: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105号,电话:0432-62755054,电子邮箱:cyjsfgk@163.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2年,昌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按照区政府和上级人口计生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强化电子政务公开,使人口计生政务公开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重视政务公开,把人口计生政务公开摆在重要的位置。人口计生局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积极配合区政务公开信息化管理工作。全局实行首问负责制和公开承诺制、违诺追究制等项工作制度,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年初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人口计生工作要点之中进行部署和实施。加大全区人口计生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计生线”考核大纲之中,深入全区基层人口计生部门进行考核,并将成绩计入全年人口计生工作总体评分当中。
(二)主动公开,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按照《昌邑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要求,人口计生局积极推行公开办事制度,将各类需向社会及机关内部公开的事项都进行全面及时的公开。将部门的职责、法定权限、服务范围和工作人员岗位的职责进行公开。将人口计生局办理《再生育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程序、病残儿医学鉴定程序和流程、办事时限进行公开。将征收社会抚养费和行政处罚标准、依据和相关规定进行公开,同时公开计划生育服务承诺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群众工作纪律等规定。公开省、市、区三级监督部门举报电话。做好系统内乡(镇)街道及村、社区的信息公开,公开出生、新婚、办证、生育等信息,公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受奖励情况。
(三)服务群众,将政务公开当作一项为群众服务的重要手段。在政务公开形式上坚持多样性和灵活性,设立服务热线电话,利用信息化优势,在昌邑区人口和计生网站上,及时向社会公开昌邑人口计生政务信息,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各项人口计生利民惠民政策。网站由专人负责,定期更新内容。统一制定乡、村两级政务公开内容,把政务公开作为民主评议、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全区范围内积极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和诚信计生活动,全面落实人口计生信息公开,实现“阳光管理”。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昌邑区人口计生局2012年度在政务公开填报系统和昌邑人口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115条,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115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和完成类信息2条,业务类信息112条,在业务类信息中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生育证明办理等信息5条。为方便群众了解信息,我局自设昌邑人口网站,将人口计生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并将昌邑人口计生工作动态公开,让群众及时了解工作信息。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2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 咨询情况
昌邑区人口计生局2012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785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499次,当面咨询286次。
五 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2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0件。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201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在公开广度、深度以及便民性还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提高。
2012年,我局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不断提升人口计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贯彻落实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善和运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昌邑人口计生网站建设。
(三)努力做好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口计生行政审核工作。
七 说明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本报告的统计情况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相关数据统计表
单位: 昌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盖章)
一、基本情况
指 标 |
累计数 |
12年发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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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置 |
1.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不填 |
1 |
其中:⑴专职人员数 |
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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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兼职人员数 |
不填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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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培训 |
2.举办培训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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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参加培训人次数 |
|
1 |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指 标 |
累计数 |
12年发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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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数量 |
4.公开信息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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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⑴县(市)区、开发区本级公开信息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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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乡镇街道公开信息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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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的内容 |
5.公开信息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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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
其中:⑴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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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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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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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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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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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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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其他类信息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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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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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包括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等)信息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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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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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的形式 |
6.在信息公开专栏或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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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
7.政府(含开发区)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网站的点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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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政府(含开发区)设立的公共信息查阅点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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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⑴可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的查阅点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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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政府(含开发区)设立的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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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⑴电子信息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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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纸质信息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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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政府(含开发区)设立的公共信息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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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群众到政府(含开发区)设立的公共信息查阅点借阅文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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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政府公报(政报)发放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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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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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其他种类公报的名称和数量 |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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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新闻发布会召开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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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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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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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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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的 及时性 |
16.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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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
17.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 |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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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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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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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 |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指 标 |
累计数 |
12年发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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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情况 |
20.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
0 |
其中:⑴网上申请数 |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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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当面申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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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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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信函申请数 |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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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其他形式申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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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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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处 理情况 |
21.对申请的答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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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其中:⑴同意公开答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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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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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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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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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否决公开答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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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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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①信息不存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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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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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申请内容不明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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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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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涉密免于公开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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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④其他原因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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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指 标 |
累计数 |
12年发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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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22.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申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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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其中:⑴受理数 |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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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①办结数 |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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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Ⅰ维持行为数 |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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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纠错数 |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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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
23.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数 |
|
0 |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指 标 |
累计数 |
12年发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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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费 |
24.与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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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其中:⑴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数 |
|
0 |
|
⑵其他费用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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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