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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20135172013/2019-12699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昌邑区卫健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7月23日
标      题: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指南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7月23日
索  引 号: 112202020135172013/2019-12699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昌邑区卫健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7月23日
标      题: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指南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7月23日

   办 事 指 南 

  事项名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  

  办理条件: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7-20条有关规定,公共场所应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及制度;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等进行卫生检测,保证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公共场所的采光照明、噪声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公共场所的选址、设计、装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公共场所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应当制定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定期检查公共场所各项卫生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危害公众健康的隐患。  

  所需材料:  

  1. 《卫生许可申请表》   【样本、预览、下载】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    

  4. 经营场所方位图及平面布局图【样本、预览、下载】  

  5.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样本、预览、下载】  

  6.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及制度 (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8.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  

  9、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样本、预览、下载】  

  办理形式及办理时间、地点、承诺办结时限和结果交付方式:  

  相对复杂近期难以实现跑一次。请您在法定工作日8:30~11:30,13:00~16:30到昌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窗口(昌邑区辽北路3-6号);我们承诺即时办结;  

  窗口咨询电话:0432-62570691;接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1:30,13:00~16:30。  

  办理流程:(见附图)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监督渠道:  

  1.区长公开电话——62755130,工作日受理;  

  2.投诉举报电子邮箱:ike318@163.com  

  3.直接到昌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主任室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