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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2013517340R/2011-10847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发文机关: 昌邑区卫生局
成文日期: 2011年06月24日
标      题: 吉林市昌邑区卫生局基本概况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1年06月24日
索  引 号: 11220202013517340R/2011-10847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发文机关: 昌邑区卫生局 成文日期: 2011年06月24日
标      题: 吉林市昌邑区卫生局基本概况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1年06月24日

一、机关基本情况

昌邑区卫生健康局机关公务员编制20人。现有公务员16人。退休29人。领导指数4人(1名正职、3名副职)内设机构:规划发展与信息科(体制改革科)、疾控监督科、医政医管科(中医药管理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妇幼健康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法规宣传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党政办公室、财务人事科。领导人员:局长兼党委书记:仇彦,副局长:张佐九、刘洋、周璇。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具体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全区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传染病监测。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六)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七)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

(八)负责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九)负责在我区召开的国际性、国家和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落实食品安全风险检测任务。

(十一)负责全区卫生行政、药政、中医、护理、民办医疗管理、红十字会和兵役体检等工作。

(十二)承担区老龄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督执法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观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

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地方性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三、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2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两个,即吉林市昌邑区红十字会(代管)、吉林市昌邑区计划生育协会;城市医院3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即:昌邑区医院、吉林市骨伤医院、吉林市第二口腔医院;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机构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即:昌邑区疾控中心、昌邑区结核病防治所、昌邑区妇幼保健院(昌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5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即:桦皮厂镇中心卫生院、左家镇中心卫生院、孤店子镇卫生院、土城子满族朝鲜族乡卫生院、两家子满族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即:兴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庙街道社区服务中心、通江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东局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延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主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哈达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他机构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即:昌邑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事业单位实有在职人员57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