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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517682/2015-06958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昌邑区哈达湾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15年03月18日
标      题: 关于广泛组建全市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团发〔2015〕11号
发布日期: 2015年03月18日
有效性:
索  引 号: 013517682/2015-06958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昌邑区哈达湾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15年03月18日
标      题: 关于广泛组建全市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团发〔2015〕11号 发布日期: 2015年03月18日
有 效 性:

关于广泛组建全市青年网络文明

志愿者队伍的通知

 

各直属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动员全市广大共青团员和青年将先进性和担当精神延伸到网上,争当“中国好网民”,在网上积极发出“青年好声音”,在构建清朗网络空间中努力发挥生力军作用,按照团中央、团省委关于深入推进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的系列部署,共青团吉林市委研究决定,在全市各级团组织中广泛组建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深入推进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构成

(一)分布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农村、社区、“两新”组织中的共青团员;

(二)各级专兼职团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

(三)各级青联委员、各类青年典型、青年社团成员、青年自组织骨干;

(四)各级团组织联系的注册志愿者等。

各直属团委在发动参加网络文明志愿行动的成员分布上应有广泛的代表性,鼓励各单位超额发动团员志愿者。在发展志愿者时,应注意做好与各战线的配合,避免重复覆盖。各单位在完成发动任务的同时,要在所组建的志愿者队伍中选拔政治可靠、工作能力强、社会影响力大的成员,推荐为可在网上发出有影响力声音的“特种部队”和可在网上有效扩散信息的“正规部队”。

  二、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主要职责

  (一)在互联网上主动弘扬正能量。积极参加上级团组织开展的“阳光跟帖”行动,用文明语言和理性态度发表网络评论,营造理性、平和、有序的网络舆论氛围;积极参加“青年好声音”网络文化行动,围绕中国梦、推进改革、推行法治、奋斗创业、社会公益等内容,主动在网上发出和传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微博、微信、帖文、视频等作品。

  (二)在互联网上自觉抵制负能量。对于网上出现的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利于民族团结等错误言论,对于“黄赌毒”等负面网络信息,坚决抵制、主动驳斥、积极举报。

(三)自觉增强网络文明素养。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和网络文明规范,自觉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绿色上网,不浏览不健康的网络页面和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三、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联系管理机制

全市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实行分级管理。

(一)各战线系统成立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工作领导小组。

各战线系统负责人为该战线的第一责任人。城青、农青系统由各直属团委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市青联及其会员团体由秘书长为具体责任人;青年志愿者队伍由各服务(站)队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少先队系统由各县(市)区少先队总辅导员(市教育局团委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各具体负责人要建立本战线网络文明志愿者基础信息管理及常态化动员机制,做到有名单、能联系、常发声、起作用。各战线、各单位均要建立专门QQ群、微信群等工作联系协调载体。

(二)团市委成立网络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专门QQ群、微信群等工作联系协调载体。

各战线、各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加入江城青年网络宣传QQ群(QQ群号:306790185)。

凡属正规部队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加入江城好声音QQ群(QQ群号:300531877)。

四、2015年主要活动

  (一)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专题活动

3月各级团组织尤其是广大基层团组织,要通过主题团日等形式,集中开展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通过微博、微信、发帖等渠道,发布“网络文明志愿宣言”话题内容,转发共青团中央“清朗网络·青年力量”倡议书,并在线下开展座谈交流、网络文明素养讲座、签名承诺、宣讲动员等活动。

(二)全团性主题网络活动

  一是在清明、五四、七一、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十一、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全团性主题网络活动;二是不定期推出“光盘行动”、志愿公益、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等全团性主题网络活动。

  (三)阳光跟帖行动

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少年新媒体协会将推出“阳光跟帖行动”,倡导网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网民健康、积极、乐观、友善地跟帖,努力营造清朗网络舆论。

  2015年内,每名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参与“阳光跟帖行动”及其他主题网络活动不少于3次。同时,倡导鼓励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在网上积极发起和参加弘扬正能量的网络活动,积极参加举报不良网络信息等志愿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青年生力军作用,要充分认识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是共青团网军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关系到共青团参与网上舆论引导工作的声势和成效,考验着团组织落实党的要求,在新形势下发挥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能力。

(二)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将《通知》逐级下发,督导下属单位完成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的组建工作,并开通专用QQ群、专用微信群等联系平台,确保各群组人员均为本系统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

(三)各有关单位及个人要认真填写《吉林市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信息登记表》(附件1)、《吉林市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信息汇总表》(附件2)《吉林市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信息表(特种兵)》(附件3,《吉林市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信息表(正规部队)》(附件4),《吉林市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信息表(民兵)》(附件5并分别将附件2和附件3、附件4、附件5于3月27日前将电子版上报团市委宣传部汇总。

各有关单位需对《吉林市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信息登记表》(附件1)进行电子版留存,以待年终考核。

(四)请建立正规部队的有关单位通知所有正规部队人员关注共青团吉林市委官方微信(微信号:jltsw62010708)。并在微信公众平台对话框中回复本地区+本人姓名。团市委将会在微信后台与各正规部队有关单位进行名单审核,确保队伍建设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