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左家镇村民委员会第七次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昌邑区左家镇人民政府 二00七年三月十五日 左家镇村民委员会第七次换届 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昌邑区村民委员会第七次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和昌邑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动员会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镇村民委员会第七次换届选举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 全镇村民委员会第七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依据,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为目的,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真正依法选举出广大村民信任,模范遵守法律,热心为村民服务,办事公道,能带领村民致富的新一届村委会班子,为加快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这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操作。各村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村选举委会要选派责任心强、办事公道的工作人员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镇成立以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主管领导任副组长,民政办、党政办、财政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组,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村。要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协调运作,信息互通,职能互动。对选举过程出现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要求 全镇村民委员会第七次换届选举工作要在2007年3月16日至5月10 日完成。各村要按照镇里统一要求布署,按期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具体工作按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思想发动和准备阶段(2007年3月16日至4月14日)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区民政局会议及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各村要选举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 (二)做好思想发动和宣传工作。3月 20日,镇里组织对领导组成员、全体包村干部进行培训。认真学习《组织法》、《选举办法》、《昌邑区村民委员会第七次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同时,召开领导组、包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参加的动员大会,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各村民委员会要运用广播、宣传栏、张贴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及政策规定。 (三)由第六届村民委员会向第六届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任期三年工作情况,公布财务收支情况。由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审议,审议结果向村民公布,但不影响选举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投票选举产生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委员会。由第六届村委会于3月22日前组织召开第六届村民代表会议,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选举委员会(换届选举委员会由五至七人组成),并推选有工作能力,现任心强,办事公道的主持人。新产生的选举委员会一经确定,应向村民张榜公布,并开始具体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责是:1、开展换届选举的宣传工作;2、拟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3、登记选民,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4、组织选举村民代表;5、组织选举候选人提名,公布候选人名单;6、主持村民委员会的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7、总结换届选举工作,建立选举档案。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或选举工作人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其缺额由代表会议按程序补选。 (五)要依法做好选民登记等项工作,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凡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民年龄的计算以选举日的前一天为截止日期,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记载的日期为准,无身份证的以户口簿记载的日期为准。根据各村实际情况,镇里对提名选举时间进行了统一安排。河湾子村、大官地村、黄花村、前鸭河村、小唐村、万昌村、富山村、柳树村、洪家村、迎风村的提名选举日期定为2007年4月15日,4月21日为正式选举日。这些村在选民登记计算年龄时以1989年4月14日前出生为准。在1989年4月15日至20日出生的选民可登记参加正式选举。前娘庙村、塘坊村、兴隆村、白庙村、土门子村、于家村、王家村、石家村、梨树村、马虎头村、马场村的提名选举日期定期在2007年4月16日,4月22日为正式选举日,这些村在选民登记计算年龄时以1989年4月15日前出生为准,在1989年4月16日至21日出生的选民可登记参加正式选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并报请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可予以登记,登记后应及时通知其户籍所在地的村,避免发生重登现象。 1、结婚后,在配偶所在地的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必须是非农户口,且户口尚未迁入的。 2、已经转为非农户,仍在原村居住并履行村民义务的。 3、其它户籍不在本村,但已经在本村居住三年以上履行村民义务、本人又提出申请的。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职称以及其它优秀人才,自愿到农村工作和生活并竞选村委会成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报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可不予登记。 1、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 2、具有选民资格的村民,在选民名单公布之前未能回本村进行选民登记的。 明确选民登记条件后,要向村民进行公告,简称第一号。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正式选举的二十日前将选民名单确定并张榜公布,简称第二号。 村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七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该异议提出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所做决定应存留备查,并设法通知本人。选民名单一经确定,再有村民对选举名单提出异议,不予受理,同时向选民发放选民证。 (六)新一届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代表,组成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由户代表投票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届内如出现缺额,依照村民代表的原选举办法补选。 选举村民代表形式,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选举,原则上应按每10户选举一个村民代表的方式分配代表名额,选举村民代表时,参加选举户必须联名签字或盖章,选举出的代表方认为有效。 1、600户以上的村选举代表50至60人; 2、300户以上不足600户的村选举代表40至50人; 3、100户以上不足300户的村选举代表30至40人; 不足100户的村不选村民代表,由村民会议履行相应的职责。本届村民代表数额可参照上届村民代表数确定。 村民代表会议在换届选举期间,履行下列职责:1、讨论通过本村换届选举实施方案;2、讨论决定本村村委会职数设置(由镇政府提出建议,交由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委会职数设置原则上以3人的限,人口在1500人以上的村,经村民代表会通过,申请镇里同意可增至5人);3、监督选举工作;4、讨论通过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的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登记人等选举工作人员名单;5、讨论决定选举会场的设置;6、讨论通过本村换届选举预算经费;7、讨论决定村民选举委员会提请审议的其它事项。村民代表选举结果,应向村民公告,简称第3号。 第二阶段:选举阶段(2007年4月13日—4月22日) 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要依照《选举办法》和《换届选举基本规程》进行,真正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保障选民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使民主权利,决不允许贿赂选民或私开会议等现象发生。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要有妇女名额。积极推行村民委员会主任与党支部书记“一肩挑”,鼓励和提倡“两委”班子其他成员交叉任职。 (一)向村民公告村委会职数设置、投票时间、地点及委托票办法,法规提倡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简称第4号。 (二)提名候选人及正式候选人的确定。 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要向选民宣传并提倡选民投票提名具有下列条件的人作为候选人: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2、年富力强、有文化、有组织领导能力;3、办事公道、廉洁奉公,能够热心为全体村民服务、维护村民的合法权利。 提名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由有选举权的村民半数以上投票、提名有效。 因故不到场参加选举的选民可在选举日2日之前持选民证到村选举委员会办理委托手续,电话委托要有被委托人及选举委员会2人以上证实,委托投票手续要至少两个以上选举工作人员共同办理,被委托代理他人投票,不得超过一人;经村民选举委员会批准盖章后委托选举有效,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做好登记;被委托人必须亲自参加选举大会,凭委托证和委托人选民证取选票,并亲自投票,严禁被委托人将委托票转交他人代替投票。选民在投票日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投票的,印发提名票,要加盖本村村民选举委员会公章。全镇共设21个中心会场,不再设其它投票站,中心会场设发票人一人,登记人一人,监票人一人。选民领取选票时,工作人员要在选民证或委托票上作出标记(盖章),然后将选民证或委托票返还给选民。 各中心会场都要分别设定投票的起止时间,如超过投票时间后会场内还有没投票的选民,截止时间可延长至投完标票为止,正常情况不再延长投票时间。 1、检查、密封票箱。票箱在使用前,由工作人员当众打开,检查里面是否是空的,经选民认可后当场贴上封条。 2、划票、投票。全村所有工作人员统一在中心会场投票后方可组织各分会场的投票工作。 工作人员包括: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总监票人、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维持选举会场的工作人员,登记验票的工作人员,检验选民证、发选票的工作人员等。 设立秘密划票室,实行秘密划票。选民排队在划票室外等候,工作人员在门旁发票。选民进入划票室外时只能一人进入,他人不得围观,不能填写选票的人可以临时指定镇工作人员代为划票,代写人不得违背选民意志。剩余选票经清点准确后由总监票人当场销毁。 3、整理选票,计票和唱票。各投票站的票箱在中心会场集中后,由工作人员在村民代表及选民的监督下当众拆箱,逐一检查每一个票箱的选票数是否与发出的选票张数相符,如果票箱内的选票多于发出选票数,该箱所有选票无效,等于或少于的有效。计算无误后应宣布这次选举是否有效。唱票、计票前要整理分检出无效或无法辩认和不规范票,待唱票结束后统一认定。每一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名额的无效,等于或少于的有效;选同一人担任两个以上(含两人)职务的选票无效,无法辨认或不按规定符号填写的选票无效;投票箱内的弃权票属于有效票。投入票箱未填写的“白票”视为弃权票。对无法确定是否有效的票,由村选举委员会研究确定是否有效,意见不统一的交由村民代表会研究决定。 唱票人、监票人应当在一名总监票人和两名监票人的分别监督下当众逐张对选票进行唱票、计票。唱票人要高声读出每张选票所写的被选举人的姓名和职务,计票人在黑板上被选举人姓名的下方如实做标记。唱票结束后,分别计算出每职务候选人所得票数。 4、公布提名选举结果。当选的候选人自愿放弃被选举权的,本人应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提名得票多少的顺序,递补得票多者为候选人。 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主任候选人应当比应选人数多一人;委员候选人应当比应选人数多二人。村民选举委员会按提名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得票多者为候选人,得票相等的或多于职数设定和配差的,可根据具体情况重新举行选举。确定候选人后,要填写报告单上报备案。 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并向选民张榜公布候选人名单,简称第五号。 (三)投票选举产生第七届村委会主任、委员。 首先要向村民报告竞选演讲时间、地点,简称第六号。 选举工作在中心会场进行,中心会场的发、划票等项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选举规程》办理。 1、选举大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根据选民登记册清点到会人数。宣布大会开始,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之后,由主持人介绍本届村委会选举前的准备情况,讲清选举工作的有关要求,介绍选票和填写选票及投票方法,强调大会纪律。 2、竞选演讲。每个正式候选人都要进行演讲,演讲不能超过规定的时间演讲内容为介绍自己的竞争条件,治村方案,如何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如何廉洁自律等。演讲顺序以职务高低排序,同职务以姓氏笔画排列。演讲时,同一职务的候选人要回避,演讲过程中可以向演讲人提出问题,但不得当场对候选人进行人身攻击。 3、正式选举时,发票、领票、投票、计票程序和提名选举步相同。发放选票时应立即回收、封存选民证或委托票。 4、公布选举结果。村委会选举有本村一半以上选民参加为有效,参选人数的认定:以投入票箱内的选票总数认定参选总人数。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选民半数选票才能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数超过应名额时,以得票多当选。票数相等无法确定当选人的,可对得票相等的候选人再一次投票;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未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再次投票选举。两次投票选举应在5日内进行,选举有本村一半以上选民参加为有效,以得票多者当选。候选人获得不同职务的选票,不得相加计算。 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后,由主持人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宣布选举结果要宣布全部候选人和其它得票人姓名及得票数。并同时宣布当选人的姓名及当选职务。 选举结束后应封存选票,并于当日或次日用公告形式向全体村民公告当选结果,简称第七号。 填写选举报告单,选举结果报告单一式三份(工作人员签字);分别报镇政府和区民政局备案,村委会留存一份备查。 5、颁发当选证书,发表就职演讲。 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后,由镇包村干部向当选人颁发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村民委员会当选证书》。 当选的村委会主任代表新任村委会班子向选民发表就职演讲。 第三阶段:建章建制阶段(2007年4月23日至4月27日) 1、新产生的村民委员会要在正式选举后七日内同上一届村委会做移交公章、公共财产、财务帐目、档案资料等工作(无论什么原因,都不准以任何理由阻止新老班子交接工作)。要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建立经济管理、社会保障、人民调节、治安保卫、文教卫生、计划生育等专门工作委员会,并做好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分工。村委主任的配偶、直系血亲不得担任财务方面的工作,村委会成员可兼任各专门委员会工作,不允许存在没有工作分工的村委会成员。 2、村委会产生后,要在五日内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推举3—5名村民组成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并确定其中一人为组长,小组中应当有具备一定财会专业知识的成员。村委会成员及配偶、直系血亲,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3、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制定村财务及村务分开等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 4、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后,要在十内组织村民小组通过选举形式,由小组选民或户代表投票选举产生村民小组长。村民小组长选举,有本组一半以上选民或户代表参加有效,以得票多者当选。 5、镇里统一对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进行培训。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07年4月28日至 5 月10日) 1、换届选举结束后,镇要对各村的换届选举工作进检查验收。区对各乡(镇)进行抽查验收。对在换届选举中对组织不严密,程序不规范的情况依法纠正,要追究当事人政纪、法律责任。 2、镇要对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区民政局,并严格填写省厅和民政局制定的村委会第七次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统计表。同时将第七次换届选举工作所有材料装订成卷归档备查。 附:1、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名单 2、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日程表 3、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包片、干部包村名单 2007年3月18日 附1: 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领导组名单 组 长:单宝泉(党委书记、镇长) 副组长:林 丽(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 王德才(副镇长) 成 员:王景坤(民政助理) 沙岫峰(财政所所长) 石忠诚(党政办主任) 朱 波(党委组织委员) 孙广辉(派出所所长) 陈晓松(派出所指导员) 吴振东(政府办负责人) 李成家(司法所所长) 下设办公室: 主 任:王德才(兼) 成 员:王景坤 石忠诚 朱 波 蔡新荣 吴振东 附件2 第七次村委会换届选举日程表 附件:3 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领导包片、干部包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