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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20135172013/2024-08305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 ; 议案
发文机关: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24日
标      题: 对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 1 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昌发改字〔2024〕5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08日
索  引 号: 112202020135172013/2024-08305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 ; 议案
发文机关: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24日
标      题: 对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 1 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昌发改字〔2024〕5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08日
 届人大次会议

1 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吉昌发改字〔202451

 

张仲、王辰尧代表:

您在区十九届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关于加快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1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吉林省能源局联合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等5家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吉林省高质量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提出各市(州)政府结合本地新能源汽车发展、国土空间规划、配电网规划等实际情况,积极制定出台本地区中长期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科学合理布局,避免盲目选址,逐步实现各地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均衡发展。”明确要求各市(州)要尽快的结合地域实际情况制定规划方案,目前吉林市的相关文件正在编制当中,待文件正式印发后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工作。

在《关于加快推进吉林省高质量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中还提出,“加大重点区域项目建设补贴力度,建立与服务质量相挂钩的运营补贴制度,设置梯度补贴标准,激发企业建设充换电站积极性,提高充换电站服务管理水平。”而且,在2023年下发的《关于开展申报 2022年度吉林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工作的通知》(吉能电力联(2023)245号)中对可申请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省财政资金补贴的经营主体范围、充电桩数量等都做了明确要求,只要是符合要求的经营主体都可以申请该资金补贴,将大大降低企业的经济压力。

针对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难问题,可以依据《吉林市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暂行办法》(吉市发改能源联发〔202431号),结合建设安装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吉林市昌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7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