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我大队编制了吉林市昌邑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昌邑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http://xxgk.jlscy.gov.cn/gzbm/xzzfj_1/gkml/)。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昌邑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地址:吉林市昌邑区辽北路路3-4号,邮编:132000,电话:0432-62526610,电子邮箱:1444066434@qq.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大队按照上级政府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党的十九大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重抓好制度建设、日常管理等方面工作,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健全机制制度。我大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成立了大队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大队党政办公室作为大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逐步完善工作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政府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信息公开时限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
(三)不断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并充分发挥大队政务信息督查组的作用,加强对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保证大队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数量及内容。主动公开政府网站11个,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数量兼职人员1人。
(二)规范公开内容,严格公开形式。执法大队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注重质量,党组对全大队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范围进行认真研究,确定和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和范围,(凡运用公共权力直接为群众服务的办事部门,都要依法公开权、钱、人和办事依据、工作职责、条件、程序、时限和办事结果)。实行的“办公八公开”有利促进了执法大队的公开办公,文明服务向高标准迈进。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截止2019年末,城管执法大队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2019年末,城管执法大队未发生与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1、网上更新政府信息和向公共查阅点报送新生成的文件信息不及时2、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针对上述问题,我大队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大队科室间沟通交流,及时将各处室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二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三是总结新经验,学习优秀工作方法,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社会公众服好务。
昌邑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2020年1月10日